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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编辑部审稿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18 13:46:49点击数:


第一条 审稿是学报编辑部对来稿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进行的评估和判断,是学报编辑工作最重要的基础环节。审稿的结论决定稿件的取舍,审稿的水平决定学报的质量,因此,学报编辑必须客观、公正、审慎、认真地做好审稿工作,不断提高审稿水平。

第二条 为了保证学报的质量,确保审稿工作科学、公平、公正进行,学报编辑部实行三审制与匿名审稿制相结合的审稿制度。

第三条 三审制是由责任编辑进行初审,同行审稿专家进行复审,学报主编进行终审的审稿制度。

(一)责任编辑初审。初审工作由相关版面的责任编辑承担。责任编辑接收到本学科的稿件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审稿原则,对稿件的政治观点、学术质量、写作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尤其是注重其在科学研究上的创新性及在现实当中的应用价值,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学术关、价值关、知识关。责任编辑根据审稿的结果将稿件分为不能采用、退回修改、建议采用等几个类别,分别做退稿、退给作者修改、送交专家匿名审稿的处理。

(二)同行专家复审。同行专家复审采取匿名审稿制。匿名审稿是将隐去作者所有信息的稿件寄给专家进行审稿的一种双向匿名的审稿制度。

1)凡在本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均需专家匿名审稿;

2)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地审核稿件,必须严守保密纪律,任何人员不得泄露稿件和专家的匿名信息,坚决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3)专家在收到匿名稿件后,应严把稿件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提出书面审稿意见,包括对稿件的总体评价、是否采用及其理由等,对需修改的稿件应提出修改意见,并认真填写“专家审稿意见表”,将审稿意见及时反馈给编辑部;

4)责任编辑根据专家的匿名审稿意见,对稿件做出退稿、退给作者修改、编辑加工等处理;

5)专家审稿意见如与责任编辑审稿意见相左,或反馈给作者后作者提出疑义的,由编辑部责任编辑再请另一位同行专家审稿,如果两位同行专家的意见不一致,需请第三位专家审稿。

(三)学报主编终审。主编接收到责任编辑提交的拟发稿件之后,根据稿件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以及学报的选题计划、栏目需要、发稿安排对稿件进行终审,对所有拟发稿件进行全面的评估后做出是否采用、是否修改、采用刊期等处理意见。

第四条 本制度2011年3月制定,2021年12月修订,须经学报编辑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执行。



学报编辑部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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