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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编辑部三审三校工作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0 10:31:45点击数:

 长工院字[2022]1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报编辑部编校质量和效率,促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吉林省关于期刊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二条  坚持党管期刊。牢固树立政治家办刊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坚决把好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关,切实加强党对期刊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三条 坚持属地管理。严格履行主管主办责任,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出版谁负责、谁编辑谁负责,建立健全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逐级负责的管理制度体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加强期刊出版流程管理,落实期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确保期刊意识形态安全。

第四条 坚持“质量第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把选题关、审稿关、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和学术质量关,全面保证期刊的政治质量、学术质量和编辑出版质量。

第三章 三审

第五条 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编辑部对所投稿件,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严格把好稿件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和学术质量以及规范使用汉字水平关。

(一)初审。编辑或助理编辑负责初审。在审读全部稿件基础上,主要负责对稿件的政治导向、思想倾向、价值取向(科学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导向关、知识关、文字关,同时,查出稿件的复制比,并填写初审报告,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二)复审。副编审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负责复审。复审人须在初审意见基础上,对初审通过的稿件质量进行审核与判断。复审通过的稿件要聘请外审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外审专家应对稿件质量提出评审意见,做出总体评价。复审人要按照外审专家意见,对稿件进行取舍,并填写复审意见报告单,为终审人提供决策依据。

(三)终审。主编或编辑部主任负责终审根据初、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稿件的内容,包括政治方向、思想倾向、学术质量、社会效果以及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最终确定录用与否,并填写终审报告单。对经过初审、复审的稿件,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终审有权进行否决。

第四章 三校一通读

第六条 坚持“三校一通读”制度,严把编校质量关。

(一)一校。编辑部工作人员对录用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结构、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图表、公式排版格式是否正确等,编校人员更正相应错误。一校完成后,校对责任人在校对流程单上签字确认。

(二)二校。编辑部工作人员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刊物出版规范,更正文字差错,检查段落安排、图表位置、公式顺序编号、参考文献著录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二校完成后,校对责任人在校对流程单上签字确认。

(三)三校。编辑部工作人员对二校后的稿件互相交换通读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结构、出版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三校完成后,校对责任人在校对流程单上签字确认,必要时可增加校次。

(四)通读(审读)。外聘审读专家通读“三审三”后的全部稿件,全面把关稿件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内容质量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写出审读意见。

(五)定稿。由副主编或学报编辑部主任负责,检查通读后稿件是否符合出版规范,最终签字确认,印刷出版。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七条 坚持重大选题备案和领导干部出版活动的审核把关。凡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宗教等方面重大选题内容的,必须按规定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批准的,不得刊发。坚决杜绝出现内容及表述涉及敏感话题等问题。

第八条 “三审三校”全年质量评定情况将纳入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和年度核验以及个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审三校”全年质量评定情况,以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为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细则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春工程学院

 2022年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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